1955年1月14日,台北。
魏正宏的办公室在军情局大楼三层最深处,走廊尽头那扇铁门上挂着一块磨砂玻璃牌,上面只印了三个数字:三〇七。
每天清晨六点四十分,他准时推开这扇门,坐在那张宽大的红木办公桌后面,开始一天的工作。
他的习惯是先泡一壶冻顶乌龙,然后翻开当天的《中央日报》,用红铅笔在标题下方划线。
这个习惯保持了七年,从未改变。
但今天不一样。
魏正宏站在办公桌前,没有泡茶。
他的目光钉在桌面上那个牛皮纸卷宗上。
卷宗是昨晚十一点送来的,封面上盖着“极密”印章,里面装着从张启明处缴获的全部物证。
他拆开卷宗,将里面的东西一件一件排在桌面上:三张模糊的照片、一份手写的供词、一枚从林默涵钱包里掉落的银色袖扣,还有一张泛黄的黑白照片。
最后这张照片,他已经看了七个小时。
从昨晚十一点拿到卷宗开始,他坐在办公室里没有离开过,台灯亮了一整夜。
照片上是一个年轻男人,二十多岁的样子,穿中山装,站在南京夫子庙前,嘴角有一丝不明显的笑意。
照片背面写着一行钢笔字,字迹已经洇开但依然可辨:“李涛,民国三十六年春,南京。”
魏正宏拿起放大镜,第四次将照片上的面容与脑中记忆做比对。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南京。
那年他刚从重庆调回南京,任军情局行动科上校科长。
那年春天,他在夫子庙附近的一间茶楼里抓捕了一个地下党联络员,那人化名李涛,自称是中央大学的学生,身上搜不出任何证据,关了七十二小时后释放。
魏正宏记得那个人的眼睛。
审讯时他坐在对面,魏正宏拍了三次桌子,他连眼皮都没眨一下。
那种冷静让魏正宏事后反复回想,总觉得放走的是一个不该放走的人。
此事后来成了他的一块心病,每次想起都像鱼刺卡在喉咙里。
现在,鱼刺终于浮出了水面。
魏正宏拿起话筒,拨了一个内线号码。
响了两声,对面接起来,是他的机要秘书江一苇。
“处座。”
“把那几个人的案卷调出来。
民国三十六年,南京夫子庙茶楼案,代号‘渔夫’。
全部卷宗,十五分钟内送到我办公室。”
“是。”
魏正宏挂断电话,重新坐下来。
他打开抽屉,从最里面取出一个铁盒,盒子里装着他的安眠药。
昨晚他吃了一片,没有用,只迷迷糊糊睡了不到两个小时。
此刻太阳穴突突跳着,眼前偶尔闪过白色的光斑。
他倒出两片药,用冷茶送服,然后闭上眼睛靠在椅背上。
照片上的人,就是“沈墨”。
张启明的供词写得很详细。
那个软骨头从被捕到开口用了不到二十个小时,供出了“高雄有个戴金丝眼镜的商人情报员,经常往来台北和高雄之间,在明星咖啡馆接头”。
张启明不认识“沈墨”的真名,但他描述了林默涵钱包里的那张照片——一个年轻***在南京夫子庙前,背后写着“李涛”两个字。
魏正宏昨晚第一眼看到这张照片时,心脏猛地收缩了一下。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