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正宏是在凌晨三点十七分打开那个钱包的。
准确地说,是“得到”那个钱包。
三天前西门町的那场追逐,林默涵在人群里消失了,但魏正宏的手下在淡水河边的砖缝里捡到了一个黑色皮夹。
皮夹很旧了,边缘磨得发白,里面只有几张皱巴巴的台币和一张照片。
魏正宏本来没当回事。
一个旧皮夹,谁丢的都不知道。
但他在灯下把照片翻过来的时候,手指停住了。
照片上是一个女人抱着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
女人在笑,眼睛弯弯的,背后是一片模糊的田野。
照片背面有两行字。
上面一行是钢笔写的,墨水褪了色,但还能辨认——“晓棠周岁。
妈妈摄于南京。”下面一行是用某种尖锐的东西刻出来的,像是针尖或者刀尖,笔画很浅很细,在灯光下要侧着看才看得清。
刻的是四个字——“爸爸想你。”
魏正宏盯着那四个字看了很久。
办公室的台灯把照片照得发亮,他枯瘦的手指摩挲着照片边缘,像一只老猫在试探猎物的体温。
他按了桌上的电铃。
三下。
秘书江一苇推门进来,垂手站在门口。
“叫技术科的人来。
现在。”魏正宏的声音很平,但江一苇跟了他三年,听得出那平底下的东西。
她应了一声,退出去的时候看了一眼桌上那张照片。
灯光太暗,她只看见照片上有两个人。
但江一苇的心沉了一下。
技术科的人二十分钟后到了。
一个瘦高个,戴眼镜,姓周,专门负责照片鉴定。
他拿着照片翻来覆去看了几分钟,又用了放大镜和紫外线灯。
“报告处长。
照片是五年前的柯达相纸,拍摄地点在大陆,背景里的农作物是水稻,应该是长江流域。
照片背面钢笔字迹是女性,另一行刻痕……”周技师顿了一下,“刻痕的力道很均匀,是惯用手。
而且刻字的人应该戴着某种尖锐工具,可能是钢笔帽上的笔夹,或者……”
“或者什么?”
“或者发簪。
细长的金属发簪。”
魏正宏的眉毛动了一下。
发簪。
他站起来走到办公室角落的保险柜前,拧开密码锁,从里面取出一份卷宗。
卷宗封面上写着“青霜门案”四个字,是十九年前的旧案。
他翻到第三十七页。
上面有一段审讯记录,被审讯人是个女的,叫陈明月。
记录里写着,她被捕时,身上搜出两支发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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