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铜的,一支银的。
铜簪的尖端有轻微磨损,疑似在硬物上刻划过。
魏正宏把卷宗合上。
他回到桌前,拿起那张照片,重新看背后的刻痕。
笔画的转折处有轻微的钩痕,那是用簪尖刻字时自然形成的角度。
这行字,出自陈明月之手。
而照片上的女人——他重新审视那张脸。
圆脸,大眼睛,嘴角有一颗很小的痣。
这张脸他在另一份卷宗里见过。
陈明月的档案照片。
照片上的人比这张年轻了五六岁,但五官轮廓、那颗痣的位置,完全吻合。
魏正宏慢慢坐回椅子里。
他的失眠症昨晚又犯了,只睡了不到两个小时。
但他的脑子此刻异常清醒。
陈明月。
林默涵。
海燕。
三个名字在他脑子里连成了一条线。
三年前他抓了陈明月,什么都没审出来。
那个女人在审讯室里一声不吭,受了三个月的刑,一个字都没吐。
后来他把她转到了台北监狱。
从那以后,他再没关注过这个案子。
因为他以为林默涵已经逃出了台湾。
但这张照片说明,林默涵还在。
而且,林默涵有女儿。
魏正宏把照片放回桌上。
他靠在椅背上,目光从照片移到办公室墙上那幅字——“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过一个。”他盯着那八个字看了很久,然后伸手拿起电话,拨了一个内线号码。
“是我。
明天开始,全岛通缉。
代号‘海燕’。
悬赏五万银元。
照片我去找人画。”
电话那头应了一声。
魏正宏挂了电话,重新拿起那张照片。
他的拇指盖住了照片上小女孩的脸,只露出那个女人。
陈明月。
审讯室里的陈明月。
三个月,一句话不说。
他当时以为她是铁打的。
现在他知道了,她不是铁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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