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远的手在袖中攥紧了。
指节发白。
沈怀瑾看着他。
“你还问我有什么要说的。
我还有一句。
你爹写那个字的时候,手已经不听使唤了。
他写得不比他的命好。
他的命也不好。
但他的手在写,他的命也在写。
他把自己写完了。
你呢?
你把自己写完了没有?”
林远没有回答。
他把布叠好,放进怀里。
布上的“回”字隔着一层布,烫了他一下。
贴着心口的位置。
“字我拿走了。”
沈怀瑾看着他。
“你进殿的时候,马七在你脚底。
他托了你一下。
你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我是替他走完最后一步的人。”
“不是。
他托你,是因为他认出了你脚底的铜钱。
那枚铜钱他见过。
二十年前,他在旧港海底见过一模一样的。
刻字的人蹲在沉船旁边,把铜钱塞进一条死鱼的嘴里。
马七把鱼剖开,铜钱掉出来,上面刻着一个‘林’字。”
林远的手在袖中攥得更紧了。
“马七说那枚铜钱不该在鱼肚子里。
它该在一个活着的人脚底下。
现在它在了。”沈怀瑾把铁盒盖好。
“你可以走了。
但走出去以后,你脚底的字会自己写。
它不会停。”
林远转身往殿门走。
走了两步,停住。
没回头。
“沈映月。”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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