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把她的影子投在石阶上,影子里的左膝正对着一道极浅的旧痕。
“七天。
血干字灭。
七天后那粒灰就会沉下去。
我走到哪路就在哪,但我看不见它了。
看不见的路,还能走吗?”
“能。
你的膝盖记得。
你的膝盖比你的眼睛先知道路在哪。”
小厨娘从后面追上来,菜刀在手里转了一圈。
“你们走这么慢,是怕膝盖里的线收完了,还是怕收不完?”
“怕收不完。
收完了,至少知道结果。
收不完,就得一直等着。”
“那就别等。
我爹说,等是最没用的东西,有用的是走。
你走一步,线就收一分。
走完了,线就收完了。
收完了,你就知道结果了。”
她从怀里掏出那粒蜡米。
蜡米上的裂缝已经比刚才更大了——大到她能看见里面有什么东西,一粒极小的珠子,嵌在蜡米正中间。
“这是什么?”公主问。
“不知道。
我爹留给我的。
他说——等你走到脚踝麻了四十九次的时候,把它敲开。
里面的东西会告诉你,你该跪还是该站。”
“你麻了几次了?”
“四十四次。
还有五次。
走到山门的时候,刚好四十九次。”
她把蜡米放回鞋底,踩实了。
林远继续走。
石阶一级一级往下延伸,每一级都比上一级更烫。
左膝里的线在收,一分一分地收。
他走得越远,收得越快。
像是有人在山的另一边,一边拉一边数。
走到第二十三级石阶的时候,他停住了。
石阶侧面刻着一个字——门。
收刀往上挑。
沈怀瑾的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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