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当事人自幼生活在家庭暴力环境中。
其父长期殴打其母,致其母死亡。
这对他的人格形成造成了不可逆转的影响。
他并非天生暴力,而是被暴力塑造。
他是在暴力中长大的孩子,不知道如何用暴力以外的方式处理冲突。”
检察官站起来,声音更高。
“他的遭遇值得同情,但不能成为他伤害他人的理由。
他的妻子也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她被他打折了左臂,打聋了右耳。
她做错了什么?
她没有打他的母亲,没有打他的妹妹,没有做任何对不起他的事。
她只是嫁给了他,信了他,以为他能给她一个家。”
旁听席上,一个女人在哭。
不是嚎啕大哭,是那种憋了很久、终于可以出声的哭。
她用手捂着脸,肩膀剧烈地抖动。
旁边的人递纸巾,她没有接。
哭声从指缝里漏出来,闷闷的,像一个人在很远的地方喊。
那是他妻子的妹妹。
他不敢看她。
转过头,看另一边。
另一边坐着他妹妹,她没有哭,她只是看着他。
她的眼睛很大,很亮。
她也是受害者,父亲的受害者。
她被打过,被骂过,被关在房间里不让吃饭。
她逃出来了,跑得远远的,结了婚,生了孩子,再也不回来。
他知道她在哪里,但没有去找她。
他不敢,他怕她看见他,想起那些事。
现在她看见他了,他也看见她了。
她看着他,没有表情。
法官开口了。
“被告人,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他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
那双手很白,青筋暴起,指节突出。
指甲缝里的黑泥嵌得很深,洗不掉。
他想洗,洗了很多年,没洗掉。
“林秀兰。”他说。
这是他的名字,不是妻子的名字,是母亲的名字。
母亲姓林,秀兰。
他叫陈德厚,德厚,德行深厚。
他父亲给他起的。
他不知道什么叫德行,只知道厚,皮厚,肉厚,脸皮厚。
他不配这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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