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沈怀瑾的。
她爹在替林重山留刀。
每年一把。
留了二十年。
二十把刀。
二十个“还”。
“我爹的刀。”她说。
“你爹每年中秋来。
他在我手指上画字。
画完了,走。
走之前,留一把刀。”阿依莎说,“他最后一次来的时候,带了一把新刀。
没有刻字。
他说——‘这把留给林远的。
等他来。
来了就给他。
让他自己刻。
’”
“那把刀在哪?”
阿依莎走进小屋。
过了一会儿,她捧出一个布包。
布包很长。
她打开。
里面是一把刀。
刀柄光滑,没有刻字。
刀刃很亮,像刚从月光里抽出来的。
林远接过来。
手感极好。
刀是温的。
像被人的手捂了二十年。
他举起来对着月光看。
刀刃上有一道极细的锻打纹。
不是鱼鳞纹。
是龙纹。
断成两截。
一截朝上。
一截朝下。
“刻什么?”阿依莎问。
“刻‘到’。”林远说。
“为什么是‘到’?”
“我后颈刻的是‘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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