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起来,弯下腰,在他额头上亲了一下。
凉的。
我把他的戒指从口袋里拿出来,那是他的戒指。
法医不能戴饰品,他一直把它放在口袋里。
我把它套在链子上,挂在脖子上,贴着心脏的位置。
然后我走了。
我没有回家。
我去了他的公寓。
他有我家的钥匙,我也有他家的钥匙。
我们从来没有在对方家过夜。
不是不想,是不敢。
怕习惯了,怕哪天不在了,睡不着。
我打开门,屋里很暗。
窗帘拉着,没有开灯。
我站在门口,看着那些家具,那些书,那些杯子,那些碗。
他的拖鞋在门口,鞋头朝里,他习惯这样放。
他的外套挂在衣架上,袖子垂下来,像两只空着的手。
他的咖啡杯在桌上,杯底还有一层没洗掉的咖啡渍。
我站在那里,看了很久。
然后我走进去,坐在沙发上。
他的沙发很软,坐下去会陷进去。
他喜欢软的沙发。
我喜欢硬的。
我们从来不在沙发上坐。
我们坐在餐桌旁边,面对面,中间隔着两副碗筷。
我把他的戒指从脖子上取下来,握在手心里。
铁的,凉的,被他掌心的温度捂过很多年,但已经凉了。
那天夜里我没有睡。
我坐在沙发上,看着那扇门。
等。
等他回来。
等钥匙插进锁孔的声音,等门被推开的声音,等他换鞋的声音,等他说“路西恩,你怎么不开灯”的声音。
他没有回来。
钥匙没有插进锁孔。
门没有被推开。
他没有换鞋。
他没有说话。
我坐在那里,等了一夜。
天亮的时候,我站起来,走进他的卧室。
床铺得很整齐,被子叠成方块,枕头放在被子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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