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路西恩·布雷克。
这个名字很久没有用过了。
久到我几乎忘了它念出来是什么声音——Lú-,三个音节,嘴唇从开到合,舌尖从上颚滑到齿缝,像一扇门慢慢地关上。
以前萨缪尔喜欢叫我的全名。
他叫的时候会把重音放在最后一个音节上,尾音微微上扬,像在问一个问题。
他不知道他每次叫我的名字,我的心都会跳一下。
跳一下,然后漏一下。
后来他死了。
后来再没有人叫过我的全名。
后来我叫丧钟。
丧钟为谁而鸣?
为我。
我最早破的那个案子,是二十三岁。
一个连环杀手,杀了六个女人,把尸体埋在城郊的树林里。
没有人发现。
不是没有发现尸体,是没有发现那是同一个凶手。
不同的区,不同的手法,不同的抛尸地点。
没有人把它们连在一起。
我连在了一起。
我用了三周,看了几千份档案,画了上百张关系图,最后在一份被归档了五年的旧案卷里找到了共同点——每一具尸体都少了一根肋骨。
不是左侧第三根,不是右侧第四根,是不同位置的。
他喜欢换位置。
他说那是他的签名。
我说那是你的愚蠢。
你在告诉警察,你不是冲动杀人,你是有预谋的。
你是在挑战他们。
你是在说——来抓我啊。
后来他被抓了。
在法庭上,他看着我说:“你比我自己还了解我。”我说:“不。
我只了解你留下的痕迹。
我不了解你。
我不需要了解你。
我只需要把你关起来。”他笑了。
他说:“你会后悔的。
有一天,你会变成我。”我没有后悔。
我变成了他。
萨缪尔是在我破那个案子之后三个月调来的。
法医部最年轻的副主任,笑起来眼睛弯成月牙。
他在解剖台上放一小束雏菊,“给死者一点尊严”。
我说:“他们不需要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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