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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955年1月,台北的雨下得不像话。
不是倾盆,是那种绵密、阴冷、钻缝的雨,从淡水河面上卷过来,顺着大稻埕老街的瓦缝滴进天窗,滴进墙角,也滴进人骨头里。
林默涵——此刻对外仍叫“陈文彬”——站在颜料行后间的小窗前,看对面巷口。
路灯坏了一盏。
剩下那盏昏黄得发绿,像长了霉。
雨丝里偶尔走过卖面茶的担子,铜壶叮当一声,又被人声和车轮碾没。
他没看面茶担子。
他看的是担子后面那辆脚踏车。
车架上坐一个人,穿灰布夹克,手里捏份《中央日报》,报角往下折了三折——这是第三处便衣的暗记。
不是盯铺子,是盯后门。
林默涵把窗帘拉回半寸。
他没动脸色。
这些年他学会的第一件事,就是眼睛里先死一层,再想后路。
茶几上摊着一本《唐诗三百首》,翻到《春望》。
书页里夹着那张女儿的照片——六岁,两根小辫,笑得缺一颗门牙。
照片背面有妻子秀贞的字:“晓棠问爸爸何时回家。”
他伸手把照片抽出来,没看第二遍,用拇指肚按了按女儿的辫梢,像隔着六年距离摸一摸那点热气,然后塞进左边袖口内侧。
袖口有暗缝。
缝线是他自己改的,用的和布料同色的棉线,针脚歪歪扭扭——陈明月笑过他,说沈先生做生意精明,拿针比拿枪还慌。
他不爱听,但没反驳。
因为她说的是实话。
“先生。”
后间帘子轻轻一掀,陈明月端着药碗进来。
她左腿伤还没好利索,走路微瘸,却故意放得很稳,像怕他看出来。
“桂枝露煎的,趁热。”她把碗放下,目光扫过窗帘,“又看巷口?”
“看看雨。”林默涵没回头。
“雨里没情报,只有痨病。”陈明月把碗往他手边推了推,“江一苇说,第三处今早调了人进大稻埕。”
“几个?”
“不算便衣,明岗两个,巡两趟。
暗的有几个,他没数清。”
林默涵端起药碗。
苦气冲鼻子。
他喝了一半,搁下,从怀里摸出半截铅笔,在账本空白页上画了三道短横,又画一道长横。
陈明月瞥见,眉头一跳。
——那是摩斯里的“S E”?
不,是“速撤”的简画。
他们自己约定的:三短一长,不是电码,是“留不下了”。
“这么快?”她声音压得极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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