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抬头看着他,眼睛里的红还没退干净,“组织那边传来了消息。
张启明在台北宪兵队指认了你的照片。
魏正宏确认了,你就是1947年在南京被捕过的‘李涛’。”
林默涵的手指攥紧了烧饼。
1947年。
那个夏天,他在南京做地下交通员,被叛徒出卖,关了一个月。
审讯他的人就是魏正宏。
当时他用的是化名“李涛”,身份是南京中央大学的学生,因为证据不足被释放。
他以为那件事过去了,没想到七年之后,魏正宏在台北的办公室里重新翻出了那张卷宗。
“魏正宏记得我的脸。”林默涵的声音很低。
“对。
他亲自在通缉令上加了两个字——‘共谍’。”陈明月从衣服内袋里掏出半张报纸,展开给他看。
报纸是《中央日报》,头版右下角印着通缉令,林默涵的画像下面是他的名字,然后是五个字——“务必活捉”。
魏正宏在名字下面用红铅笔划了两道杠。
林默涵看着那张报纸上的画像。
画像画得不像,眼睛太小,鼻子太宽,下巴太圆。
但画像旁边的文字说明里有一句话——“此人左手腕内侧有一枚铜钱大小的烫伤疤痕,系少年时期在重庆躲避日机轰炸时留下的。”
他下意识用右手盖住了左手腕。
那道疤跟了他二十年,他自己平时都忘了,此刻被人印在报纸上,忽然觉得那块皮肤发烫。
“今晚十一点发报。”林默涵把报纸叠好,放到一旁,“你帮我做一件事。”
“你说。”
“去延平北路找苏曼卿。
她去了五金行,如果到八点还没回来,你就去找她。
暗号是——‘今天有巴西豆吗?
’她回‘只有哥伦比亚的’。”
陈明月点头。
她站起来,走到他面前,把一样东西塞进他手心。
是那块祖传玉佩,青白色的玉面上刻着两朵并蒂莲,是她母亲留给她的嫁妆。
他低头看了一眼,玉面上有一道极细的裂纹,那是陈明月上次转移时摔的,她后来用金缮补了,裂纹里填着金粉,在昏暗的光线里泛着微弱的光。
“你戴着。”她说,“发报的时候握着它,就当我也在。”
林默涵把玉佩攥在掌心里,玉面贴着他的掌心,凉意从手掌漫上来。
他抬头看她,她的脸在昏暗中只有一个模糊的轮廓,但那双眼睛亮得吓人,像是把所有的光都聚在了里面。
“明月。”
“嗯。”
“发完报之后,你走。
从后巷走,不要再回来。”
陈明月没有动。
她低头看着他,两人之间隔着一臂的距离。
地下室头顶传来脚步声,有客人来了,苏曼卿的声音从上面传下来:“来了来了,今天有耶加雪菲,新到的豆子——”她的笑声朗朗的,把什么不安都盖住了。
“我不走。”陈明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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