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行铅笔字。
德尔文用方远志笔迹写。
纸放桌面。
手指按上去。
指腹感受到纸面纹路。
铅笔痕很深。
德尔文写字的时候用了力。
写得很慢。
每一笔都模仿方远志的弧度。
他想起方远志每天早上站他对面。
手指摩挲纸沿。
指腹薄茧。
那是常年握笔磨出来的。
德尔文也有那样的茧。
德尔文握笔的时候。
指腹压在纸上。
留下的力道和方远志一模一样。
德尔文练过。
练了很久。
雷诺伊尔折好那张纸。
放进口袋。
手指微微发颤。
他攥紧拳头。
指甲掐进掌心。
疼。
疼让他清醒。
他松开拳头。
拿起电话。
拨内线。
声音从喉咙里挤出来。
“让方远志来。”
三分钟。
门敲响。
方远志推门进来。
手捧一摞文件。
像往常一样。
站桌前。
等着签字。
雷诺伊尔没有接文件。
他看着方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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