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岁,瘦得像根柴火棍,眼睛却亮得吓人。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被关进来,只知道他爹妈都没了,他是被“连坐”的。
我偷偷教他认字。
“墨叔,学这个有什么用?”他问。
我说:“学了字,就能写。
写了,就能让别人知道你是谁。”
他不懂。
但他还是学。
学了三个月,他学会了写自己的名字。
三个字,歪歪扭扭,像三条快死的虫子。
他拿着那张纸,高兴得跳起来。
“墨叔!
我会写了!
我会写自己的名字了!”
那天晚上,他被带走。
再也没有回来。
我后来才知道,他那张纸,被狱警发现了。
狱警问谁教的,他没说。
打了一夜,还是没说。
最后活活打死,丢在乱葬岗。
我去找过。
没找到。
但那张纸,我留着。
上面就三个字:
小石头。
歪歪扭扭,像三条快死的虫子。
但那是他活过的证明。
第二个出现的是个女人。
我妻子。
她死的那天,我守在床边。
她拉着我的手,说:“你要活着,把那些书传下去。”
我说:“好。”
她说:“别难过。
人都会死。
你先替我活着,活够了,再来找我。”
我说:“好。”
她笑了笑,闭上眼睛。
那一笑,我记了三十年。
第三个出现的是张天卿。
他坐在轮椅上,还是那副样子——瘦,干,眼窝深陷,但那双冰蓝色的眼睛里,金色的火焰还在烧。
他看着我说:“墨老,您得多活几年。
这个国家,还需要您记着。”
我说:“司长,您先走,我随后就到。”
他笑了。
笑得很轻。
然后他转身,走了。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