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夏尔坐下向维克多和安娜讲述一个情报以前。
市东区,哈雷姆大道上发生了一件事情。
清晨时分,在小巷子将就一晚的邓肯·范德比尔特整理好自己寒酸的行头,往着小旅馆而去。
路上,他运气不错,又捡到了一份报纸,是最新的《贫民卫报》。
在报纸的《警局简讯》的栏目里,他得知哈雷姆大道前几天有两个流浪汉在垃圾箱里发现了一件旧的厚大衣,为此大打出手。
其中一人用一把四英寸长的破小刀捅死了另外一个人。
死者现年46岁,凶手27岁。
这真是稀奇,邓肯猜这起案件肯定是被很多人瞧见了,不然根本不会上报纸。
看到这里,邓肯继续翻报纸,就好像期待着看到什么信息一样。
很快,他就看到了,他想要的信息就在那儿。
《应召女郎被勒死家中》,它这么说。
看来,市中心警备局已经弄清楚了他朋友的身份,他们很快就会开始顺着这个身份线索继续追查下去。
或者说,他们已经开始了。
哈哈哈,一个狗杂种杀了她。
邓肯继续看下去,看更详细的内容。
警方已经刊登了死者的相片。
她在相片上的模样跟邓肯刚开始认识她的时候没什么区别。
她的眼神清澈、容光焕发,微笑迷人,轻佻中带着些许性感。
死者身份的确认是通过现场发现的提包完成的。
提包里有不少现金,还有公民证以及招揽顾客的名片。
于是,警方也因此排除了谋财的杀人动机。
是的,这就是邓肯故意的,他引导着警方朝错误的方向调查。
最终,邓肯丢掉报纸。
他发现自己的双手在颤抖,但这不足为奇。
他的内心颤抖得更加厉害,可是旅馆到了,他就平静了下来,矮胖的身体变得极其沉稳,步伐非常有力。
在一片喧嚣之中,邓肯径直上了旅馆的楼梯,穿过一个又一个从楼上下来的“底层贵族”,这些人身上的气味明显,卖药的、杀人犯、皮条客都有着属于自己的味道。
尤其是皮条客,他们身上的香水味太多太杂,邓肯鼻子微微一动,就能分辨出来。
到了旅馆二楼,邓肯直接走到了9号房间。
这间房没有锁,直接敞开着,像是在欢迎他。
此时,床上正坐着一个男人,赫然就是克洛德·泰斯警官。
而且,他的身旁还放着一份报纸。
邓肯一踏入房间,带上门,他就开口了。
“狗东西。”他说,“做得好,狗东西。”他的脸和声音随着他说的话,都失去了教养。
可邓肯并不在意。
毕竟,警官就是这样的德行,他们常常一脸正气,但如果你是犯人,那他们就会变一副嘴脸。
邓肯说:“有时候事情就是这样,警官。
你逮捕犯人的时候也是这样,我将你往房间一扔,你将他们往牢里一扔,就等于被抓住了。”
“随便你怎么说都行,伙计。
但我现在并不是警察,是混饭吃的。”克洛德眯了眯眼睛,观察着眼前的家伙。
挺好,一个适合赌博的家伙,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他自然也看不出他现在真正的心理状态。
因此,他继续说:“说说吧,我们怎么做这笔生意。”
“我有点糊涂了,警官,我记得我昨天都跟你说了。”
无论他是不是装的,可他都没有破绽。
克洛德心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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