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云层很厚,天空已然下起了小雨。
邓肯·范德比尔特在钟声中醒来。
钟声来自市中心,他的旅馆——哦,不是他的旅馆,是他住的旅馆——在市东区哈雷姆大道,要不是在这里,它就绝对不会烂得这么理直气壮。
当然,收费也不会如此便宜。
10欧尔一晚,现金预付,除了一张床,什么都没有,厕所是公共的,浴室是公共的,全在楼下,还禁止访客,老板是生怕自己会少赚一些。
可邓肯就喜欢这个调调
钟声刚停没多久,他就穿好了衣服,直接找了个杯子尿尿。
管它呢,反正他已经付过钱了,就让下个客人爱上他的味道吧。
上完厕所,邓肯整理了一下自己的钱包,将写有拜厄特·乔治的公民证装好,就离开了。
下楼的时候,前台人员正在看美女杂志,时不时发出诡异的笑声,可邓肯没有打扰他,他甚至没有退房就走了。
不过,就算他去退房,前台的人员估计也不耐烦。
这里的世界就是这样,除了住和让你交钱的时候,他会问你的名字,其余的时候,他们都恨不得将你赶出去。
而这里的客人呢,也有自己的规则。
他们都是预付房租,现金支付,住多久你提前交,提前走,别退款——反正这里没有人会去跟其他人聊天,也不惹任何麻烦,更不会帮别人的忙,也从来不抱怨旅馆的任何服务。
离开旅馆,邓肯在附近的小餐厅吃了点东西,就朝哈雷姆大道的“特雷恩加尔俱乐部”方向走去。
走了几分钟,他在地上捡了一份《贫民卫报》。
运气不错,又省了2欧尔。
他一边抽着香烟,一边读报纸,直到来到特雷恩加尔俱乐部外,他才踩灭香烟,将报纸随手一丢,等着接济下个有缘人,便踏入了俱乐部内。
特雷恩加尔俱乐部一如既往,一群男人或横七八竖的躺着,或坐着,就像是他们这辈子就这样了,注定困在酒吧里,被判处了终身监禁。
邓肯同样喜欢这里,他那跟自己屁眼一样肮脏的钱包里有钱的时候,他就会像这些人一样,躺在酒吧里,坐在椅子上,跟酒客们混在一起。
直到宿醉后,酒醒了。
不再沮丧了。
可事实很清楚:除了酒吧和妓院,大家哪里都不想去。
有时候,邓肯会觉得自己应该脱离这样的生活,像个正常人一样,可刚进工厂两天,他就受不了了。
他觉得自己不应该拼命工作,用不着担心太多,一切都得过且过。
反正这世上总有他得不到的东西,世界上最有钱的人也一样,会碰到不爱你的女人,会买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实际上,他现在的生活真不赖。
特别是有钱的时候,躺在酒吧里,躺在女人肚皮上,感受着金钱带来的一切情感,用酒精、欲望填补空虚——直到没钱。
的确,邓肯没钱了。
他垫了一部分女儿的学费,而上次接的任务,雇主又并不同意花八千基尔买他可能失去的命。
于是,他只得再一次来到这里。
“嘿,朋友,今天早上,在我出门的时候…”坐在吧台前,邓肯老样子抛出自己的开场白,酒保在擦玻璃杯,他抬眼看着邓肯时,跟上次没任何区别,直到他讲完。
酒保才开口。
他说:
“我认为你应该买杯酒。”
邓肯舔了舔嘴唇,心痒难耐,可又碍于钱包扁扁,说:“呃,我最近不喝了,戒了。”
“你确定吗?”酒保平淡地问。
看来,他不买杯酒,他是不会跟自己聊天了。
邓肯心想,然后掏出钱包,豪气地打开。
里面的一枚硬币格外亮眼。
他也不在意,像是富豪一般阔绰的拍在吧台上,问:
“1欧尔,能喝什么?”
“你不是说你最近戒酒了?
这枚硬币我帮你收着,免得你去买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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