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的体型比别的狼大一圈,肩高足有一米,四条腿粗壮有力,跑起路来虎虎生风,气势汹汹的,不是一般人能扛得住的。
它的眼睛是琥珀色的,冷冷的,没有一丝感情,像两颗冰冻的珠子,冷得要命,看着就让人心里头发毛。
白狼后面,跟着十几头灰狼,大的小的,公的母的,排成一字长蛇阵,向冷志军扑过来。
它们的脚步整齐划一,像训练有素的军队,跑起来尘土飞扬,雪沫子飞得老高,迷得人眼睛都睁不开,只能从缝隙里看见它们闪着绿光的眼睛。
冷志军知道,白狼是头狼,是这群狼的首领。
擒贼先擒王,打狼先打头狼。
只要打死了白狼,剩下的狼群就会群龙无首,不战自乱。
他把猎枪端起来,瞄准了白狼的眉心,手很稳,枪口纹丝不动,像焊死了一样,可他的心跳得很快。
白狼越跑越近,一百米,八十米,五十米……冷志军的手指慢慢地扣动扳机。
“砰——”
枪声在沟谷里炸开,像一颗惊雷在头顶上炸开,震得石壁上的积雪簌簌地往下掉,震得灌木丛都在颤抖,震得耳朵嗡嗡地响,耳鸣了好一阵才缓过来。
白狼的身子猛地一颤,像被什么东西重重地撞了一下,前腿一软,跪在了地上,可它又站起来了,又往前跑了几步,才慢慢地倒了下去,倒在雪地里,白色的毛和白色的雪融在一起,分不清哪是狼哪是雪了。
狼群见头狼死了,顿时乱成一团,有的掉头就跑,有的站在原地不知所措,有的冲着冷志军龇牙咧嘴,可不敢扑过来,只是远远地叫着,叫声凄厉得很。
冷志军趁机又开了一枪,打死了一头灰狼,又开了一枪,打伤了另一头。
剩下的狼终于四散奔逃,消失在密林中。
冷志军端着枪,一步步走向白狼。
白狼还没死透,眼睛还睁着,琥珀色的眼珠慢慢失去了光泽,像一盏快要熄灭的灯,火苗子在风中摇曳,越来越小,越来越暗。
他蹲下来,摸着白狼的皮毛,又白又软,像一匹白缎子,滑溜溜的,手感好得很。
他知道,白狼皮比豹子皮还值钱,是皮子中的极品,万里挑一,拿到市场上去能卖个大价钱。
它是可遇不可求的东西,很多人打了一辈子猎也没见过白狼,更别说打着了。
他从腰上拔出猎刀,开始剥皮。
剥得很仔细,刀刃贴着皮肉之间的筋膜走,一毫一厘都不敢马虎。
等他把白狼皮剥好,天已经快黑了。
他不敢在狼洞沟过夜,狼群虽然跑了,可它们还会回来,回来发现头狼的尸体没了,会发疯的,会到处找,找不着就会报复,把所有的仇恨都撒在他身上。
他拉着爬犁,带着三条狗,摸着黑往屯子方向走,走得飞快,恨不得一脚跨回家。
他走了大半夜,天快亮的时候,终于走出了狼洞沟,到了河边。
过了河,翻过山梁,穿过落叶松林,屯子就在眼前了。
他站在山岗上,看着远处的屯子,看着屯子里升起的炊烟,看着那些低矮的土坯房,看着那条他走了无数遍的屯中小路,心里头像有一块大石头落了地。
从兜里掏出白狼皮,在晨光中展开,又白又亮的皮毛在阳光下闪着光,好看得很。
他笑了,笑得很开心,比中了彩票还开心。
“走,回家。”他拍了拍黄镖的脑袋,大步地朝屯子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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