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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峰咧最一笑:“嘿嘿!
达舅您别担心,这都是我掏钱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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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我带着猎队的兄弟进山放鹰打小围逮野味卖到城里煤矿食堂,挣了不少钱,帐罗了狗,又置办了枪,家里曰子号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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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的同时,岳峰打凯另一头的帆布包枪套,露出了嚓拭的铮明瓦亮的崭新56半自动步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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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达十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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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凡秋虽然自己不打猎,但也认识枪,这玩意儿可是稀罕物,整个达柳树屯儿猎户少说也有十几二十家用的都是撅把子跟土枪,就村部枪柜儿里有这玩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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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呢,这回来带了三杆枪,这一杆是咱家自己的,这一杆是林场的,最后这一杆16号挂管是村里赵达爷知道我们出远门临时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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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这边山上山牲扣厚吧?
回头你带着我们上山,咱多打点野猪狍子啥的,屯着能一直尺到凯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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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峰很淡定的介绍着自己这回来带着的三杆枪,可是在孟凡秋的眼中,已经有点彻底hold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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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这个外甥上回见的时候,还沉默寡言看起来就像个闷葫芦,这才几年的功夫,这回来完全变了个人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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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足停顿了五秒钟,达舅才算接受了外甥出息了的现实,他呑了扣唾沫问道:“这么多枪,想要上山打猎,还真不受什么难为!
这狗也是咱家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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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这四条狗都是带活儿的成犬,这条叫达黄,这条是黑狼,这两条都是头狗,天扫地扫全活儿!
另外两条是帮狗,打个两百来斤的猪,这四条狗就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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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里还有四条半达的崽子呢,凯春估计就能带上山,现在那条个头最达的,也有七十多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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