扼杀民主!”
鲍勃费力维持秩序,并依照程序,开始投票。
铃声响彻大厅,保皇党议员们纷纷走向赞成厅。
反对党们无动于衷,毕竟保皇党在席位上占据绝对多数,无论他们反对与否,他们都无法改变结局。
最终,结果毫无悬念。
动议通过。
但反对党没有放弃,他们的领袖斯坦利站了出来,向着议长提议——
“议长先生,我们希望在法案正式投票开始时采用…”
他顿了顿,随即反对党们开始怒吼。
“记名投票!
!
!”
瞬间,部分执政党议员们脸色一变。
……
……
下议院大致流程:(错误可纠正)
1.
一读,形式,无辩论。
2.
二读,原则性辩论,进行关键投票。
3.
投票结束,负责法案审查的委员会开始审查,反对党可以在这种时候提出修正案,拖延时间,但要是席位不足无法抵抗。
4.
审查完返回下议院,议员们对修改的法案未修正部分,再次进行辩论表决。
5.
三读,最后辩论表决。
6.
递交上议院,上议院无法(很难)否决,可提出修正案拖延。
7.
两院协商,文本一致。
8.
御准:君主形式上审批,成为法律或者暂时性法案通过,具有合法性。
截断动议:在设置好的时间,无论辩论是否如何,时间到就直接进行表决。
记名投票:公开记录,政治定性。
(大致就是有迹可循的可以看看谁支持了这个法案的意思)
本章已完成!